(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管理规范。办法规定,资助对象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且不得向关联法人或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对外资助需签署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若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公司净资产10%,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在资助逾期或对象出现偿债风险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