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金融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不得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经证券交易所培训考核并备案。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