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共五章五十三条,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流程及决议表决机制。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并明确具体。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应披露决议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