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决策。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合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