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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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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微宇天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处罚的情形进行了说明。经核查,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符合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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