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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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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微宇天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等报批事项;标的公司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出资真实;拥有独立完整业务体系,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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