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澄清公告及委任审核委员会成员)
兹提述基石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发布的有关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本公司现就此作出澄清,更正其中一处笔误。原文中关于姜教授确认事项的表述存在错误,正确内容应为:于本公告日期,除已披露者外,姜教授确认其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其他关系;并无于本公司的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于本公告日期前过去三年内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或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姜教授自2020年5月14日起担任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2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姜教授已于2025年12月11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有关姜教授的履历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发布的公告。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雷雨润先生及雷宝蔚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高子健先生、黄裕晖先生及姜志宏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