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职责分工、审批程序、媒体渠道、文件保管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披露等,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