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青岛弘华泓祺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2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19.854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3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交易对价总额为245,055,937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国联产投持股比例由7.73%降至2.73%,弘华泓祺持股比例达5.00%,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转让尚需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办理过户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