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委员工作细则)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合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两名为关联董事,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合规部门活动与预算、任命首席合规官、审议合规政策、监督合规管理实践、审议合规审计报告等,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特别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