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通辽新能源生态建设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5亿元委托贷款,向兴安电投能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5亿元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贷款利率参考LPR,按日计息、按季付息,期限12个月及以上。本次委托贷款用于日常资金周转,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11月末,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无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