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制定了防范资金占用制度,明确禁止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资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资金安全的义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与结算要求,严禁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行为。发现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偿,必要时提起诉讼。资金清偿原则上以现金进行,限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对违规责任人将追究处分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