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升决策科学性和质量。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职责包括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