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就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1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及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