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不超过50,000,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750.00万元,用于油田服务设备更新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债务。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国资监管部门批复,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