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华)
刘华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不良记录,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会计专业知识,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