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11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UBS AG于2025年12月10日因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及为客户便利进行的普通股交易,买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具体交易包括:买入600股,总金额42,120.0000港元,成交价每股70.2000港元;卖出19,300股,总金额1,383,119.9952港元,最高价71.9250港元,最低价71.6261港元;另卖出11,100股,总金额799,755.0000港元,成交价均为72.0500港元。相关交易源于客户主动发出并由客户需求驱动的买卖盘,操作部门独立于自营交易部门,产生的自营持仓将于下一交易日上午交易时段结束前平仓。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