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汉商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提案提交、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