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并须签署保密协议。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保障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