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各项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