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二十日或十五日发出通知。会议应由董事长主持,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决议应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