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就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得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