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谭国春))
谭国春声明被提名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有不良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