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迎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傅双利、傅泽宇、马颖波、徐叶根、余永炳、周湘望具备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杨志清、陈华妹、谭国春、王璐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其中陈华妹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