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决策。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