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12月))
为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设立专项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日常监督。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纠正,必要时报告监管机构并提起诉讼。资金占用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限制以非现金资产抵债,并需经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