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生效条件、离职程序及离任后的责任与义务。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工作,并遵守股份转让限制、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规定。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承诺或移交瑕疵行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