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严禁用于证券投资、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对于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或延期,需重新论证并披露。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或新项目、回购股份等。公司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