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并应做好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