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0%股权,并向控股股东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标的资产涉及的报批事项已在报告书中披露,并提示了审批风险;易信科技依法存续,交易对方已承诺出资真实;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