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0%股份,并向控股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涉及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和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