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0%股份,并向控股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公司无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资金行为。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