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物产中大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各自计算有效选票数。选举过程中,股东投票不得超过其对应类别的最高选票数,否则该类别选票作废。董事候选人得票需过半数方可当选,若出现票数相同或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再次投票或补选。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