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细则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考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股权激励计划建议等,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