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可下设工作小组并设秘书协助事务。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