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草案),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董事会为公司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相关主体提议召开。会议召集、通知、材料准备、董事出席与委托、表决程序、决议形成、回避机制、会议记录与档案保存等均有明确规定。规则强调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授权他人行使法定职权,重大事项不得授予董事长或总经理。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