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重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资产价值1,191.49万元的产线设备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中重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调整为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天津市北辰区高新大道65号。本次调整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均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