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关于中重科技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重科技拟将募投项目“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资产价值1,191.49万元的产线设备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中重江苏调整为中重科技,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天津市北辰区高新大道65号。本次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