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包括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