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相关承诺的议案》和《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