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有效期为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18000万元,达到披露标准。本次委托理财包括招商银行大额存单8000万元,期限12个月,预计年化收益率1.4%,以及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期限362日,预计年化收益率1.30%或2.00%或2.05%。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对受托方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产品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