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