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3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质押起始日为2020年8月13日,解除日期为2025年12月9日,执行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本次解除质押后,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72,1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2.89%。同时,叶湘武所持部分股份冻结类型由司法再冻结变更为司法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