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适用对象、薪酬构成及发放方式。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经营目标奖励、岗位绩效奖励和福利组成。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再领取董事津贴。薪酬与公司业绩、岗位职责挂钩,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管理。发生重大违规等情形时,可不予发放绩效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