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指定或干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执业资格、质量记录、保密能力等条件,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制度还规定了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与轮换要求,以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和监督处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