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制度涵盖离职情形、程序、责任义务及后续追责机制。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须在两日内披露。任期届满或辞职后,相关人员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完成工作移交,继续履行未到期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且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存在特定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停止履职,公司应及时补选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