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示文件)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向独立股东发出通函,就根据特定授权拟发行新合并股份以资本化股东贷款事项作出说明。独立董事会委员会已审阅贷款结算协议一及贷款结算协议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并参考独立财务顾问红日资本有限公司提供的意见。独立董事会委员会认为,尽管该等交易并非集团日常业务中进行,但均属正常商业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会委员会建议独立股东投票赞成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的相关普通决议案,以批准该等贷款结算协议及项下交易。
本函件由独立董事会委员会代表签署,委员包括梁绍基、吴亚林及王树平,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