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审议权限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64,596.2414万元,股份总数为645,962,414股,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股东会、董事会分别负责重大事项决策与日常经营决策,明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制。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股份回购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