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委员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董事会应充分尊重其建议。涉及利害关系的委员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