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特别决议案包括:《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获99.9156%同意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获99.9276%同意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99.9153%同意通过。普通决议案包括:《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获92.2432%同意通过;《关于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获99.9265%同意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5,972,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011%。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